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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普通中专)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后可在各类初级教育和培训机构担任音乐教育工作,在群艺馆、青少年宫从事业余音乐教学辅导及群众化活动的组织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工作,在艺术团体从事演唱、演奏。
升学方向:学习普通高中课程,参加普通高招艺术类考试。
毕业达到: 1、具有基本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和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的基本问题; 2、具有初级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4、通过普通话测试,要求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 专业代码:
- 招生对象:凡应届生、往届生或同等学历者
- 开学时间:2008/06/26
- 报名截止:2008/09/10
- 学 制:三年
- 住宿费用:300 元/年
- 学 费:2100 元/年
联系方式:0371-66947482
- 颁发证书:教育厅颁发中专毕业证、报到证
-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