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实和优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郑州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的通知》(郑组通[2008]16 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
推荐对象范围与条件:
推荐范围: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含中央及省驻郑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推荐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在同行业内有较高威信;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专业造诣较深,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1958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以近五年业绩为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市科技杰出贡献奖其中一项的;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前 5 名)一项、三等奖(前 3 名)两项的,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 5 名)一项、二等奖(前 3名)两项。
2、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首位)、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其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教学工作中,教学教改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学生在省、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本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创造性提出和运用现代教育管理方法,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在省内外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4、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评选的“五个一工程”、好新闻等奖项,入选省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
5、在医疗和公共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学理论水平和临床工作水平较高,在攻克重大疑难病症、疾病控制或医疗卫生管理等方面成效突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6、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有创造性的理论,并指导实践取得显著成绩,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中获得两次以上团体第一,或三人以上打破全国纪录。
7、在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攻关、技术改造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科技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8、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创新管理方法,运用现代管理理论科学管理企业,得到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位居全国、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
9、在科研一线、专业技术岗位、社会工作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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