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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普通中专)
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法律事务性工作的人员。
就业岗位:
毕业生主要面向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从事案件登记、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法律文书起草、办案记录、案卷整理、登记与保管、司法保卫、基层法律服务、企事业法制化管理等工作。
- 专业代码:
- 招生对象:初中毕业证
- 开学时间:2008/08/15
- 报名截止:2008/09/10
- 学 制:三年
- 住宿费用:300 元/年
- 学 费:1800 元/年
联系方式:0371-65666335
- 颁发证书:国家颁发的普通中专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 备 注: